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房地产经纪人骗走客户首付款,购房需谨慎

发表于2012-12-20

王某作为房产置业顾问,主要职责是带客户看房,却利用客户不清楚购房规则而诈骗客户首付款十万余元,目前已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

潘先生到王某所供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购买三套商品房,并在王某的陪同下到公司财务交付定金。后王某通过电话告知潘先生需要交付三套房子的首付款共计13万元,交完首付款后就可签订购房合同。于是潘先生就按照王某的要求交给王某13万元房屋首付款,王某拿出事先伪造好的公司购房合同,与潘先生签订后交给潘先生。

今年6月,潘先生到该房地产公司询问自己购买的房屋情况时得知,其所缴纳的13万元首付款并未进入公司账目,并且公司经理告知潘先生,他所签订的合同是伪造的,此时潘先生才发觉被骗。

经检察官与房产公司负责人核实,置业顾问的职责是发布楼盘信息,接听业务电话、接待上门客户、收取和管理钥匙、带客户看楼等,没有收取客户款项的职权。检察官提醒市民,在购房时应多与公司接洽,不能轻信置业顾问的个人说法。

发表于2012-12-20

敢亲信置业顾问~~~~~~~

发表于2012-12-20

这年头做什么事都要小心一些,尤其是碰到那些涉及大批资金的事情

发表于2012-12-20

前几天还被明偷了一次,我现在是越来越看懂这是一个什么社会了……

发表于2012-12-20

如果真是法制,学学新加坡,治安至于这么乱吗

发表于2012-12-20

全有几个新加坡

发表于2012-12-20

在现在的社会小心点是必须的,没有脑子会被人骗的骨头都不剩

发表于2012-12-20

淡定

发表于2012-12-20

置业顾问的嘴皮子不是吹的

发表于2012-12-20

合同至上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