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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一轮调控政策来袭!认房认贷将向二线城市蔓延!

发表于2017-04-01

前不久,各地纷纷出台新房房产政策,今天笔者给大家吐血汇总一下,想了解各地政策的,睁大眼睛,往下看哦!






另附3.30/3.31两日,青岛、德州、天津的限购细则:

 

青岛:认房认贷新购住房两年内禁止上市交易

【#3月30日下午青岛限购升级# :认房认贷新购住房两年内禁止上市交易】在青岛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市交易;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应按“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3月31日起实施。

 

淄博:同一楼盘多买两套
3月30日,山东省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商品房网签备案有关规定的通知》,从4月1日起,购房人同一楼盘多买两套,网签价格只能在预售价格10%范围内浮动;否则需向信息报备或办理预售价格变更手续之后,方可网签。

 

天津:认房又认贷 二套房首付60% 贷款年限25年

#天津住房限购新政#  3月31日,天津“住房限购”新政出台。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另外,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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